宜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将上“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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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记者10月31日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会议上获悉,宜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将上笼罩。如果未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年度报告,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据了解,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最近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

记者10月31日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会议上获悉,宜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将上“笼罩”。如果未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年度报告,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据了解,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最近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意见》提出了12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任务,包括章程制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内容。《暂行办法》就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作出了规定:从明年开始,农民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农民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市委农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农民合作社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不得申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也不能列入“五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评优评先范围,享受不到政府的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扶持政策。(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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