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天价紫砂壶却非真品 借约期满后还壶被称掉包
本站·看法新闻(实习记者 赵加琪)8月2日下午,海淀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第25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民事纠纷案件。2015年1月,原告张小生在被告周某处借到一把紫砂壶,并以人民币80万元抵押,约定两年后借期满则归还该壶及抵押款。周某现以紫砂壶被掉包为由拒绝履行借约,张小生要求法院判决履行借约返还80万元。两年前借紫砂壶为赝品 法院判借约仍成立原告张小生在庭审前接受本站·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自己是江苏宜兴做仿制紫砂壶生意的商人。2015年初,张小生从熟人处结识被告周某,周某自称有一把家传的紫砂壶,是壶艺泰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