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所有女职员,江苏拟增新假期,而且都带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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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心情是这样的然而作为一个上班的女人来说就更惨了!明明虚弱、难受的不行了还要继续上班!简直让人欲哭无泪!但是现在,女性职工的福音来了!准备好!小兴要说好消息了!这图已经无法表达小兴此刻的兴奋了~好吧,好吧冷静一下说正事!日前,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除了国家2012版最新规定中的条款外,还增加了照顾女职工的"保胎假"、"孕期假"等。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江苏此次的《意见稿》里都说了哪些对女职工保护的重

作为女人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心情是这样的

然而作为一个上班的女人来说

就更惨了!

明明虚弱、难受的不行了

还要继续上班!

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但是现在,女性职工的福音来了!

准备好!

小兴要说好消息了!

这图已经无法表达小兴此刻的兴奋了~

好吧,好吧

冷静一下说正事!

日前,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除了国家2012版最新规定中的条款外,还增加了照顾女职工的"保胎假"、"孕期假"等。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江苏此次的《意见稿》里都说了哪些

对女职工保护的重要规定吧!

女职工或将受到这些保护1

经期、孕期、产期痛经最少可休1天

此次意见稿中,关于"痛经假"也做了相关规定,具体是这样的--女职工在经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1至2天。

另外对于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天。

其实在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里,就有"痛经假"这个说法了,有的单位还是能放的,但一些民营企业或私企落实起来就比较困难了,"痛经假"转眼就成了"僵尸假"。

所以,女同胞们要知道捍卫自己的权益啊!

孕期保胎可申请休息

对于准备生宝宝的女性,从备孕期就开始保护了。意见稿中增加,如果你想生宝宝,就可以书面提出,不做一些孕期禁忌做的事。

另外怀孕期间各个时间段也可以申请休息:

▶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的,经本人申请,提交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单位批准,可以休息;

▶怀孕不满3个月以及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还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天安排1小时以上工间休息;

▶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也可以休息。

而且!在休息期间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计发,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孩产假也128天

去年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江苏省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统一延长产假,不管生一孩还是二孩,女方产假都是128天。

而且此次意见稿中也有这条,关于女性生育的假期大概是以下几种情况:

▶生育的,享受不少于12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另外此次意见稿还有处人性化的一面:产假结束,不少女职工要重返职场。这时候女职工可享有一定的适应期,规定允许她们有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劳动量。

哺乳期设为1年可申请休假

另外在哺乳期的女职工也有相应的保护--哺乳期设为1年,从婴儿出生至满一周岁止。在哺乳期内,女职工还可以申请休哺乳假,具体待遇由双方协商。

而且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除了不能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外,每天劳动时间内还要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更年期症状严重者可调岗

最后对于女性来说又多了一项保护,除了前面四个期间保护,在女性的更年期又增加了一项福利!

在更年期内,女性会有一系列的生理和心理问题,包括焦虑、失眠甚至抑郁等等。这种生理与心理问题的出现,当然会影响到女性工作。

比如不再适合某些劳动岗位。对此,法律赋予女性更年期"换岗权",这是对更年期这一生理自然的正视,更是对女性职工相关劳动权益的保护。

要求企业预防女性不受性骚扰

之前就有很多女职工被性骚扰的新闻出来,很多女同志碍于担心工作受影响或者被周围同事嘲笑的情况,选择忍气吞声。

在这次意见稿中,针对女职工被骚扰的情况也有相关规定:

▶制定禁止劳动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开展防治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提供免受性骚扰的工作环境;

另外,在女职工受到性骚扰投诉时,用人单位要及时处理,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处理,女职工可以提出辞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在健康体检方面,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每年至少安排1次妇科疾病检查,其中,对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

用人单位履责情况将纳入信用体系

此次办法中,对企业、用人单位也有了一定的制约!

如果企业没有履行上面所说到的各项保护,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罚款。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侵害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要依法做出赔偿!

而且单位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情况将会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由有关行政部门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直接跟社会信用挂钩哦~

这些女职工保护规定

仍在反复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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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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