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下月起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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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宜兴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工作将于下月开始,其中大病医疗的救助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

我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工作将于下月开始,其中大病医疗的救助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

据了解,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维持今年的420元/人·年不变,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贴170元/人·年;镇(园区、街道)财政补贴120元/人·年;个人自负130元/人·年。按照往年惯例,个人自负部分将于10月中旬开始征缴。

据介绍,201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重大疾病的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等方面,将按今年实施的新政执行。八类门诊特殊病种的年度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年度最高补助标准也在原基础上提高了一倍。其中,尿毒症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血透和腹透治疗,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0%提高至70%,年度最高补助标准由10000元提高至30000元。同时,对此类病人所需的门诊检查费用和相关并发症的门诊药费按年度最高限额进行结报,实际结报比例可达70%。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我市还把重性精神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纳入重大疾病的救助范围,并对所有符合救助程序的治疗实行限额结算。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费用标准的70%,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市卫生部门还与市民政局合作,对五保户、孤儿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医疗救助基金将再给予限额费用的20%医疗救助。这些救助政策大大减轻病患家庭的医疗负担,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何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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