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分级管理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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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那么,目前零售药店在我市是怎么管理的呢?昨天下午,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对零售药店,我市目前采取的是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按照《宜兴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零售药店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药品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分,根据得分把零售药店从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等一批药品流通行业新标准。其中,《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关于“连锁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制度”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

  标准:药店实行三级管理

  为改变药品流通行业现状,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此次颁布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按照营业面积、经营药品品规数量、药品品种覆盖疾病种类、专业人员配备和药品供应能力等指标,把药店从低到高分成A、AA、AAA三个等级。其中,分级标准对AAA级药店的要求为: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营业药品品规数量不少于3000个、药品品种覆盖至少80种常见病、质量负责人为执业药师且应具有5年以上的药品经营工作经历、保证24小时的药品供应等。对于AA级和A级药店,要求依次降低。

  现状: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那么,目前零售药店在我市是怎么管理的呢?昨天下午,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对零售药店,我市目前采取的是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按照《宜兴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零售药店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药品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分,根据得分把零售药店从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据统计,我市共有零售药店365家,其中A级348家,B级12家,C级5家。根据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市药监部门对零售药店实施分类监管。比如对A级单位,通过网站或媒体公布予以表彰鼓励,同时实行低频次监管;对B级单位,要求其限期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加大下年度的监管频次;对C、D级的单位则是加强重点监管。

  专家:分级管理大势所趋

  日前下午,宜城人民路上一家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不知道药店要分级管理,但一般情况下,评级后消费者应该会更倾向于等级高的药店。“目前还没有接到实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的通知。”市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迅速,方便了广大消费者的用药需求。不过,由于零售药店之间竞争激烈,监管工作有一定难度。为此,市药监部门从严要求药店开设标准,严格控制零售药店的数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管理比较规范。“分级制度一旦实施,将促使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药店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高药店的药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药品零售业的规模化发展,也能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该负责人说。(张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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