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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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本报讯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中苏,副主任王华良、华学文、裴全华、赵菊明等出席会议。市长张立军,市人大常委会协理员及“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各工作机构、部分镇街人大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用事业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宜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试行)》、关于接受宗翡同志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并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用事业发展,大力推进公用事业体系建设,深化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累计投入50余亿元,基本形成了以供水、污水、环卫、燃气、城市排水等为主要板块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构架。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和预防文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预防工作连续多年走在无锡市检察机关前列。
  审议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公用事业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取得的成绩。围绕下阶段的人大工作,常委会指出要抓重点、求实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推动力。要转作风、树形象,不断强化人大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要勤思考、善谋划,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宜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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