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至今年10月1日,我市实施“营改增”已整整一年。从开始试点到内容扩围,“营改增”为全市纳税人带来的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显现。
本报讯 至今年10月1日,我市实施“营改增”已整整一年。从开始试点到内容扩围,“营改增”为全市纳税人带来的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达1895户,累计为纳税人减税9446.33万元,96.78%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
据市国税部门统计,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以来,已直接为我市1895户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减税1565.0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减税290.79万元,现代服务业减税1274.3万元。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或特定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压力全面下降,累计减税108.81万元,降幅达10.08%。“营改增”实施一年以来,虽有小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短时间略有上升,但随着今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围,摩托车、汽车、游艇纳入抵扣范围等利好政策的出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压力增加问题开始得到一定缓解。
从减税的比例来看,“营改增”实施后的最直接受益者并非试点行业的纳税人,而是试点行业的下游企业。按照“营改增”要求,企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规定的进项税额后再纳税,以避免重复纳税。由此,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顺利打开,“营改增”试点行业下游的商业流通和制造业企业,凭从上游“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处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务抵扣,从而降低了自身的税负压力。“营改增”一年来,我市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企业专票增加抵扣减税7881.24万元,占减税总额的83.43%,充分体现了税收为企业减负的传导效应,这对促进我市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加速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现有试点纳税人由当初的1126户增加至1895户,增加68.29%,而新增户数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及文化创意服务等行业。据统计,全市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仅占全市一般纳税人的3.51%,但设备采购额却占全市一般纳税人设备采购总额的5.39%。其中,交通运输、文化创意服务等行业固定资产设备抵扣规模占比逐渐增大。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营改增”试点企业的投资增速明显加快,这表明“营改增”的减负效应有效地提振了企业的投资信心。(潘霞 陈韵)
据市国税部门统计,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以来,已直接为我市1895户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减税1565.0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减税290.79万元,现代服务业减税1274.3万元。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或特定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压力全面下降,累计减税108.81万元,降幅达10.08%。“营改增”实施一年以来,虽有小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短时间略有上升,但随着今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围,摩托车、汽车、游艇纳入抵扣范围等利好政策的出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压力增加问题开始得到一定缓解。
从减税的比例来看,“营改增”实施后的最直接受益者并非试点行业的纳税人,而是试点行业的下游企业。按照“营改增”要求,企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规定的进项税额后再纳税,以避免重复纳税。由此,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顺利打开,“营改增”试点行业下游的商业流通和制造业企业,凭从上游“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人处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务抵扣,从而降低了自身的税负压力。“营改增”一年来,我市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企业专票增加抵扣减税7881.24万元,占减税总额的83.43%,充分体现了税收为企业减负的传导效应,这对促进我市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加速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现有试点纳税人由当初的1126户增加至1895户,增加68.29%,而新增户数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及文化创意服务等行业。据统计,全市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仅占全市一般纳税人的3.51%,但设备采购额却占全市一般纳税人设备采购总额的5.39%。其中,交通运输、文化创意服务等行业固定资产设备抵扣规模占比逐渐增大。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营改增”试点企业的投资增速明显加快,这表明“营改增”的减负效应有效地提振了企业的投资信心。(潘霞 陈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