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泽锋 刘湘忠
西望村位于宜兴市丁蜀镇东郊,全村下辖24个村民小组,共678户2206人。村党总支部下设4个分支部,现有党员108名。
村党总支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村党员群众,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村现有各类企业31家,集体净资产3500多万元,2014年度完成社会总产值18亿元,实现工业应税销售9.5亿元,村级集体净收入375万元,全村年人均收入达到4.32万元,位居全市之首,村级综合实力全市排名第十三名。先后被授予“江苏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江苏省卫生村”“无锡市生态村”等荣誉称号,村党总支部多次被上级党委评为先进党总支部。
西望村制陶历史悠久,是著名的紫砂专业村,可谓“家家捶泥,户户弄陶”,先后涌现了范章恩、范鼎甫、范静安、范大生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紫砂巨匠。目前全村有80%的农户从事紫砂产业,其中有三百多位村民取得了工艺美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每年紫砂茶具外销产值达两亿多元。
近年来,该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成功创建宜兴市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以争创全省民主示范法治村为目标,以打造法治为核心,以提高全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为建设繁荣平安、文明和谐的新西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达到23个。全村进一步落实了村、村民小组(厂)二级普法组织网络体系。各村民小组(厂)普遍调整充实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从而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认真搞好规划,制订好工作计划。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专门制订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从而使这项工作有序进行。
精心准备广泛动员。召开了由村、村民小组负责人、外来人口比较多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普法会议,布置落实普法教育的目标,分解落实普法教育任务。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近年来,该村的普法经费由原来的人均5元上调为8元。
深化主题,创新载体
突出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月宣传活动。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传二十多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00多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百余多人次。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市法制办合作创建了法制陶苑,建设了法制宣传广场。 积极营造普法教育的浓厚氛围,不断强化阵地建设。近年来村投资十余万元,对村范围内法制宣传有关标语、标牌进行了更新补充,共更新普法宣传标语二十多块。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根据该村制订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村领导每月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一些党的重大政策、方针、路线、重大会议精神以及与依法行政有关的法律法规内容;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普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在暑期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十余次。
整合资源优势,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紫砂经营户的法制教育实用性。坚持以开展“诚信经营”为抓手,每年对个体、私营业主进行学习培训不少于三次。
创新形式载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及外来民工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依托三级普法教育网络、调解组织网络、企业用工等平台等,积极为外来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把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有效提高外来工法律素质。近年来该村和镇文化站等部门合作,共举办了五次以普法维权为主题的文化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达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
普治结合,治建并举
以加强法治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该村聘请律师常年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村重大决策,每年提出各类法律建议近十条。
以争创法治村为目标,扎实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议事制度,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依法为群众解决问题。近年来,全镇没有发生因重大决策失误产生的严重事件。
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凡是村(社区)的重大决策事项,村集体收入、支出等情况都予以公开,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增加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尤其是在涉及拆迁、土地征用等工作中,能够做到法制宣传、政策解释工作先行。对群众不明白、不理解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解惑释疑工作,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通过近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该村领导干部的学法率达100%,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率也达到100%。同时,外来民工的学法也达到90%以上,学法用法深入人心。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基本上能够做到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能够依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黄、赌、毒的泛滥,打架、斗殴、偷盗现象也明显减少,近年来,全村没有发生因重大决策失误产生的严重事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为该村的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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