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本月起,我市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其中最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从之前的10126元上调至11497元,下限仍按1794元执行。
本站讯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本月起,我市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其中最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从之前的10126元上调至11497元,下限仍按1794元执行。
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987元。根据江苏省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确定: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为11497元,比之前的10126元上调了1371元;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仍按2011年度标准执行,为1794元。
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上级规定应以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45987元的20%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考虑到这些人员的实际情况,我市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把他们的缴费基数由之前的五档调整为六档,具体为:
一档24637元(月基数为2053元)
二档27374元(月基数为2281元)
三档31667元(月基数为2639元)
四档35890元(月基数为2991元)
五档40505元(月基数为3375元)
六档45987元(月基数为3832元)
(燕文 人社)